2023年7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23〕4号),其中提及文旅的相关政策有:全面促进文旅体消费。深入开展百县百日、百城百夜、百企百创文旅消费季,持续举办“百创智造”云上好物带货大赛、“百城万场”重点文旅活动接力等主题促消费活动。围绕暑期、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推动各主要景区实施免门票、打折促销等系列促销活动。围绕乡村旅游、生态康养旅游、民俗文化旅游等主题,分期分批推出特色自驾游精品线路和产品。加大文化旅游商品创新开发力度,丰富高质量文旅产品供给。支持旅游企业与酒店民宿、餐饮酒店、购物中心、高速服务区等消费场所聚合营销。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积极创建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办好环鄱阳湖国际自行车大赛、玉山中式台球世锦赛等品牌赛事。引进和举办中国广场舞公开赛、全国健美操锦标赛等群众性赛事活动。活跃夜间消费。加强商旅文体领域深度融合,丰富夜购、夜宴、夜娱、夜游、夜演、夜健等消费业态,举办系列夜间主题促消费活动,支持打造赣江夜游、瓷都夜珠山、夜庐陵好去处、夜梦文昌里等夜间消费活动品牌,更好地满足百姓个性化、多层次、品质化的夜间消费需求,激活城市夜经济。培育打造消费品牌。深入开展“赣出精品”工程,评选认定第三届“赣出精品”。持续开展江西消费品牌评选活动,评选推广市场认可度高、产业规模大、发展态势好的消费品牌。大力实施“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打造以品牌认证为核心的“赣鄱正品”品牌集群。积极组织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品牌申报创建工作,推动文旅品牌提质升级。
2023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3〕8号),其中提及文旅的相关政策有:
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市,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促进文娱会展消费。办好中华传统工艺大会、“山东手造”精品展等活动,统筹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场馆对基本陈列以外的特展项目开展适价有偿观展,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统筹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购买服务等方式,打造非遗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促进假日消费。办好“畅游齐鲁乐享生活”主题旅游年,完善提升“高铁环游齐鲁”旅游产品体系,支持各市开通旅游专列、旅游巴士专线、旅游定制专线、景区直通车,并给予适当补贴。策划推出“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旅游必购品大礼包,与网络平台合作搭建文旅旗舰馆,整合上线主题旅游产品。在暑期、十一、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宣传策划,利用新媒体集中推出山东观海、登山、温泉、民宿、贺年会等专题宣传推介。用好“好客山东”一码通,在景区、餐饮、住宿等旅游行业推行“一码通订、一码通验、一码通行”。鼓励景区结合实际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创新夜间文旅消费场景,年内打造20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开展“乐宿山东”提升行动,支持各市引进国际、国内高端品牌连锁酒店,创新推广“住宿+国学”“住宿+文创”“住宿+微演艺”等融合服务模式,培育一批特色主题酒店。创新数字化应用场景,推行酒店“30秒快速入住”模式。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不得将星级、所有制作为限制条件。
2023年9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云政办函〔2023〕47号),其中提及文旅的相关政策有:加快文旅业态创新。深入推进“旅游+”和“+旅游”,培育推出一批康养度假、文化体验、乡村休闲、科学科普、游学研学等新业态项目。加快发展边(跨)境旅游,推动中老铁路沿线旅游资源及线路产品开发。深入挖掘红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鼓励举办帐篷露营节、户外音乐节、少数民族艺术节、动漫文化节等大型活动。优化演出审批程序,积极引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演唱会、文艺精品活动。支持实体书店增强文化消费引导功能。持续打造体育旅游系列产品,到2025年培育不少于100个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持续深入开展促销活动。支持各地组织举办文旅消费季(月)等活动,鼓励各级政府、文化旅游企业和金融机构、在线旅行社平台(OTA)等规范开展消费优惠活动。推动景区、景点实施免门票、打折促销等活动,落实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支持旅游企业与酒店民宿、餐饮名店等开展联合营销。开展促消费活动。组织开展“云南名特小吃节”、“野生菌美食文化节”、“避酷暑(寒)·品滇菜”等促消费活动,营造饮滇茶、喝云咖的消费氛围。支持各州、市结合地域特色举办美食节、小吃节,视活动规模和成效给予适当资金支持。组织开展滇菜“名店”、“名师”、“名菜”、“名小吃”评比活动。实施滇菜进酒店、进景区、进机场、进高铁等“四进”活动,拓宽滇菜营销渠道。制作“云南美食地图”,开发“滇菜美食文化之旅”精品旅游线路。支持利用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宣传推广滇菜产品和民族特色餐饮文化,强化网上营销。完善景区配套服务功能。加快对传统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演出场所、博物馆等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区、公厕、停车场等,完善景区无障碍设施。推动旅游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业态升级。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实现实时监测、科学引导、智慧服务。大力发展夜间经济。鼓励经营主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活跃夜购、夜宴、夜娱、夜游、夜健、夜演等消费业态,培育一批夜间演艺精品,打造多业态融合的夜间经济场景,培育20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省级夜间经济集聚区。适度延长夜间消费集聚区周边公共交通运营时间,在夜间消费场所灵活增设临时停车位,对出行消费需要的临时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允许在夜间特定时段设置户外摊位,鼓励各地对经允许临时占用道路、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夜间经营活动免收有关费用。打造美食地标。以“一州一席宴”为基础,以民族特色餐饮文化为核心,结合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餐饮美食街区。到2025年,培育3条全国知名特色餐饮美食街区、规范20条省级特色餐饮美食街区;每个县、市、区打造一个集萃人文、承载记忆、寄托乡愁的夜间美食体验地。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积极推进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建设,加快智慧商圈(商店)培育。鼓励各地发挥旅游、文化、民族、沿边等优势,打造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特色商圈。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鼓励各地将“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相衔接,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提振住宿消费。探索开展“星级住宿”、“舒心住宿”、“品质住宿”等创建活动,鼓励行业协会评选最受消费者欢迎的酒店、民宿。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住宿品牌、高端业态落户云南。鼓励建设主题鲜明、特色突出、风格各异的半山酒店。打造富有文化创意和景观美学的特色民宿品牌。积极引进承办专业论坛、签约发布、年会培训等各类会议。推动“酒店+会议中心”、“酒店+月子中心”等新业态发展。鼓励各类酒店、民宿健全完善自助商店、影音娱乐、健身等配套服务设施,促进住宿消费提质升级。倡导诚信经营、提升服务水平。提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水平。促进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升级,提升乡村交通设施,健全完善停车场、服务驿站、特色风景道、指引系统、无障碍设施等。增加和改善乡村住宿、餐饮、娱乐等接待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村庄环卫设施,配备便捷充足的垃圾桶、旅游厕所、公共洗手台等设施。完善乡村信息服务设施,实现乡村网络(Wi-Fi)全覆盖,开发乡村旅游手机软件(APP)等。2023年9月,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具体举措分工方案》,其中提及文旅的相关政策有: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全面提升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制定出台天津市加快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博物馆、文化馆、游乐园、餐饮门店等延长开放时间,推动各区打造标志性夜生活集聚区。鼓励商场、餐厅、文创园区、酒店、旅游景点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举办银发购物节、全国奥莱时尚购物节、京津冀年货节等重点活动,融入文旅体多元消费元素。培育文娱消费。加快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成片审查工作进度,提高审查效率,帮助电影企业缩短电影项目制作周期。支持消费场所开辟空间开展演艺项目,推出一批“演艺新空间”。支持各区推出一批沉浸式项目,推进“演艺+旅游”深度融合。引育具有国内外高流量、高话题度的品牌活动,举办设计周、时装秀、音乐节、演唱会和知名IP的艺术展、主题展、巡回展。加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提档升级,开发集农事体验、休闲、度假、美食、购物为一体的休闲旅游项目,推介一批休闲旅游精品线路。重点提升各区星级农家乐,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品质,打造一批精品休闲农家乐。依托我市现有民宿品牌,丰富文化、生态资源,打造运河农家、香蟹渔宿等一批具有特色韵味的精品主题民宿。大力办好“盘山开山节”等一批标志性、代表性农文旅节庆活动,打造具有津味特色、带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知名文旅品牌。搭建津农文旅直播平台,持续推送天津乡村旅游信息、食品、游记,提高传播力和传播声量,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网红村”,打造京津冀乡村旅游目的地和“周末消费”新模式。2023年9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3〕35号),其中提及文旅的相关政策有:
丰富文旅消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统筹用好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围绕建设旅游世界目的地,打造“五张名片”。举办旅游发展大会,每年集中力量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承办地旅游业项目建设。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品牌创建,加大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政策、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的扶持。大力实施“引客入湘”计划,省级层面发放文旅消费券,同时鼓励市州、县市区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支持开展文旅消费季、四季乡村旅游节、旅博会等活动。鼓励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落实对有新评定省级(含)以上夜间消费集聚示范区(含文旅)的市州最高奖补50万元的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将商圈、商业综合体、步行街、特色街区、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场所开发为夜间城市文化活跃区。
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加快审批进度,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争取大型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等演出活动落地湖南。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马拉松、自行车、徒步穿越、陆地赛艇等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大力引进高端体育赛事、精品赛事,打造培育“株洲厂BA”“娄底足球之城”等特色体育赛事,丰富夜间体育消费供给。推动体育设施“一键预约”全覆盖,加强体育公园建设,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适时组织举办湖南体育产业博览会,积极申请国家级体育产业类大型博览会在湖南举办,打造中部地区体育消费大平台。进一步扩大会展消费。支持市州组织开展“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对新获批省级及以上“老字号”的企业予以奖励。大力实施湖南品牌建设工程,促进品牌消费。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五千工程”,建设“和美湘村”。积极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和特色文旅小镇评定,推动文化产业人才、资金、项目、消费下乡。培育一批等级旅游民宿、美丽休闲乡村和星级休闲农庄,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新业态,拓展乡村生态游、休闲游。
2023年10月,上海印发了《上海市加强消费市场创新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沪商商贸〔2023〕266号),其中提及文旅的相关政策有: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标杆项目。打造若干具有全球吸引力、常演不衰的文化体验项目。办好上海旅游节、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等文旅节庆活动。积极挖掘赛事平台价值,持续放大赛事综合效应,提升F1中国大奖赛、上海ATP1000大师赛等国际赛事水平,培育打造上海马拉松、上海赛艇公开赛、上海明日之星冠军杯等3-5个自主品牌赛事。积极培育引进若干高能级、流量型的消费类展会。打造商旅文体展联动项目。结合大型活动“潮汐式”客流特点,支持企业举办配套主题市集、快闪店。支持标杆展会、文旅、赛事主办方联合商圈、品牌推出节庆赛事购物专线、专属优惠券、品牌新品发布等,打造一批具有引领性的市级“展会+商业”“文旅+商业”“体育+商业”联动项目并给予支持。加快建设“一站式”商旅文体展联动新载体,打造一批标杆性剧院演艺综合体、游乐综合体、体育综合体。点亮“夜上海”城市IP。高质量发展夜间经济,支持15个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申报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旅游线路探索夜上海体验专线,鼓励购物中心、商业街区为凭票乘客提供专享服务优惠举措。打响“博物馆奇妙夜”品牌,鼓励博物馆、美术馆在周末延时开放。打造“24小时生活圈”,鼓励24小时多元业态发展,对布局24小时业态的连锁品牌企业给予支持。加强认定推介,鼓励重点商圈、街区引入实景演出、灯光秀、沉浸式活动等标志性秀演活动。加强水岸夜生活体验区和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夜间灯光景观提升。释放“一江一河”消费活力。鼓励浦江游览、苏州河游船举办新品首发、沉浸式演出。支持游船企业与“一江一河”沿线商圈商场联合推出乘游船、逛商场、看展览、品午茶、赏夜景等水岸联动消费套餐。打造10个水岸夜生活体验区,鼓励盘活利用沿岸仓库、驿站、轮渡码头等载体设施,举办新品首发、展览展示等活动,拓展水岸消费新场景。探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鼓励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地结构和性质、确保安全前提下,推出水岸市集、快闪店、集装箱等商业服务站点。2023年11月,重庆市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及文旅的相关政策有:创新文旅融合发展模式。联动四川省创新打造川渝精品旅游线路,探索推行川渝景区联票模式,鼓励景区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鼓励各区县支持引导特色商品生产、销售企业与旅游景区、景区商家合作,开展“进景区·半价购”促销活动,激发旅游消费热情。适时推出一批景区景点、旅游主题线路、旅游休闲街区、旅游民宿、露营基地、旅游演艺、特色项目、剧本娱乐沉浸体验等新产品新供给。丰富乡村旅游观光、线上线下购物等场景,拓展观光采摘和休闲体验功能,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支持工会使用会员会费组织开展红色、生态等主题教育活动,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丰富“旅游+消费”业态。推动“旅游+演艺”“旅游+体育”业态发展,增加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等大型活动供给。积极申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打造沉浸式演艺新空间,建设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争创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积极申办、举办高水平赛事,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和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开展市级体育旅游试点城区和市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区建设,推动区(县)域体育赛事活动发展。鼓励各区县政府加大对商品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购物节、民俗节、品牌展、特色市集等活动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会展消费。推动夜间文旅消费规范创新发展,引导博物馆、文化馆、游乐园等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24小时生活圈”。开展“老字号嘉年华”、“重庆都市(乡村)体育嘉年华”等活动,促进品牌消费。加快释放邮轮消费。统筹规划长江水上资源,积极开展邮轮经济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培育邮轮消费载体,着力打造水上度假区。优化布局全市江河港口及客、货泊位,提升改造沿线码头配套设施,推动邮轮行业与交通、文旅、商贸等行业融合发展,谋划打造具有重庆特色的邮轮消费场景。开发“邮轮+景区”等联动旅游线路以及高附加值、多元化邮轮消费产品,探索建立以长江邮轮旅游为载体的研学基地,鼓励在邮轮上开展工会、团建、短期商务会议及会展等活动。完善入境邮轮旅游服务体系,鼓励衔接长江内河与沿海邮轮市场,推动在重要港口出港大厅设立离境退税商店和免税店。2023年11月,四川省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川办发〔2023〕40号),其中提及文旅的相关政策有:活跃文化旅游消费市场。实施金融支持文旅消费行动计划,支持各地发放文旅消费券,鼓励发放“拍在四川”视川券。支持不同区域景区合作推行联票模式,鼓励景区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持续开展文旅消费促进活动,采取门票优惠、开行文旅专列和主题航班等措施,大力“引客入川”。落实四川省发展入境旅游激励办法,用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深化四川公安电子证照在我省旅游消费领域的推广应用。创新文化旅游融合消费模式,大力发展康养游、红色游、冰雪游、文博游、研学游等,加快创建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到2025年打造30个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15个省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新培育天府旅游名镇20个、名村60个,推动更多乡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创新实施“天府度假乡村”培育计划。丰富文娱消费。出台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扶持激励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推出一批优秀图书、剧目、影视作品等。办好金熊猫奖、世界科幻大会、中国曲艺节、四川省老年文化艺术节、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成都)网络视听大会、四川电视节、川剧汇演等品牌活动。深入开展春节文化惠民服务等活动,发放图书电影消费券,上线“文化惠民数字大礼包”,支持优秀剧目开展巡演展演。用好省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大力促进数字文化消费,加快培育网上演播、线上演艺、云上阅读、数字文博等文化消费新场景。2023年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05号),其中提及文旅的相关政策有:促进文旅消费。启动“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旅消费行动。2023年面向在广东消费的居民和游客发放1亿元文旅消费券,提供100万张景区优惠门票,派发100万张特价优惠机票和1万间优惠客房,组织1000场文艺演出进景区,开展100场岭南特色重大文旅节事活动。组织开展粤港澳大湾区非遗交流大会、广东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强化文旅宣传推广,聚合优势传播资源,加强社群口碑营销,提升广东文旅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粤港澳“一程多站”旅游资源整合推介,进一步擦亮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评选一批“粤式新潮流”广东文旅消费新业态新场景。积极对接港车入粤、澳车入粤,引导推动更多港澳居民自驾进乡村、进景区。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粤剧、醒狮、龙舟、广彩等非遗资源,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旅融合IP。引导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游乐园等场所延长开放时间。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进一步鼓励职工疗休养。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推动乡村休闲产业全产业链升级,打造“4321”乡村休闲产业区(带),继续认定一批乡村休闲示范单位。推进乡村旅游集聚区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乡村民宿。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加大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打造和推介力度,力争2023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人数超1.5亿人次。积极创建国家甲、乙级旅游民宿,组织开展丙级旅游民宿评定,培育广东旅游民宿品牌。设多层级消费中心。支持广州加快建设、深圳积极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珠海、汕头、佛山、韶关、东莞、湛江6市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加快谋划一批地方特色消费中心。推进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因地制宜放开夜间延时经营限制,优化夜间外摆、夜间广告、夜间交通管制,着力提升夜间经济活跃度。继续评定一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指导各地改造提升一批重点步行街(商圈),着力挖掘提升文化内涵,加强业态管控,支持商旅文娱体等多业态融合消费集聚区建设。加强餐饮、零售、快递、健身美发、养老托育、维修回收等社区服务集聚,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加强养老托育服务。积极探索“旅居养老”新业态,加强旅居养老省际合作,强化粤港澳跨境养老服务合作,支持旅居养老示范基地建设,打造高品质旅居养老目的地。2023年11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5号),其中提及文旅的相关政策有:丰富文旅业态。推进高等级景区提质升级和5A级景区梯队建设,促进A级景区倍增。加快培育一批高品质旅游星级饭店、智慧景区、数字博物馆等配套设施。引导博物馆、文化馆、游乐园等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24小时生活圈”。发展地摊经济。鼓励市区附近主要景区、商业街区、购物中心等安排专门场地,推出夜间演艺活动,开发夜游消费打卡地。培育打造沉浸式演艺新空间,建设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容村貌,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发展。适应游客文化旅游新需求,实施“点亮乡村”文旅体验场景打造计划,盘活和挖掘乡村文旅资源,建设乡村文化地标、网红打卡点等。加大乡村主题旅游线路推广力度。培育具有山西地域文化特色的本土旅游民宿品牌,打造一批等级旅游民宿。
2023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了《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恢复扩大消费的实施方案》(新发改就业〔2023〕551号),其中提及文旅的相关政策有: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保护传承优秀乡土文化,盘活和挖掘乡村文旅资源,提升乡村文旅设施效能。推动实施乡村民宿服务认证,培育发布一批等级旅游民宿,打造一批品质民宿。支持经营主体开发森林人家、林间步道、健康氧吧、星空露营、汽车旅馆等产品,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美丽田园、景观农业、农耕体验、野外探险、户外运动、研学旅行等新业态,拓展乡村生态游、休闲游。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修建旅游设施,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予以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进一步丰富文旅消费。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积极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强化智慧景区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鼓励景区结合各自特点扩大门票价格优惠范围。鼓励各地、州、市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门票打折等政策。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参照《自治区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未成年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实行门票价格优惠。推动夜间文旅消费规范创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州、市建设“24小时生活圈”。
2023年11月,甘肃省印发《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甘政办发〔2023〕87号),其中提及文旅的相关政策有:
丰富文旅消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推动深化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西北革命红色旅游联盟、关中城市群城市旅游联盟协作合作,推动城市群、都市圈等联合开发跨区域的文化和旅游年票、联票促消费活动。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加快“一部手机游甘肃”平台整合升级,提高智慧旅游服务质量。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在保障游客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支持不同区域景区合作推行联票模式,鼓励景区结合实际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开发特色化、多样化夜间消费产品,鼓励博物馆、图书馆、游乐园等公共文化场馆夜间开放,举办夜间文旅活动,激活夜间文化旅游消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24小时生活圈”。打造沉浸式演艺新空间,将《丝路花雨》《又见敦煌》《乐动敦煌》《回道张掖》《天下雄关》等优秀文艺作品纳入旅游线路产品,建设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保护传承优秀乡土文化,打造乡村振兴文旅样板村,推进乡村特色旅游村镇、农家乐、精品民宿等品牌创建工程,支持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壮大,推动乡村旅游点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创建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支持经营主体开发森林人家、林间步道、健康氧吧、星空露营、汽车旅馆等产品,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美丽田园、景观农业、农耕体验、野外探险、户外运动、研学旅行等新业态,拓展乡村生态游、休闲游。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丰富文旅展演活动,继续做好“春绿陇原”文艺展演活动,放大敦煌系列、黄河系列、民俗系列演艺效应,提升文旅消费比重。鼓励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增加受众面广的线下线上体育赛事。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参选新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进一步提高策展办展能力,高质量举办“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等国际大型节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和旅游产业展会品牌。创新非遗、文创产业模式,用线上产品激发线下消费。鼓励我省“中华老字号”“甘肃老字号”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省级展会以及“老字号嘉年华”等重点促消费活动,促进品牌消费。
2023年12月,内蒙古印发《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内政办发〔2023〕96号),其中提及文旅的相关政策有:丰富文旅消费。围绕传统节日和旅游旺季,推出“相约草原”等文化和旅游活动。落实旅游专列、包机定制、游客招徕等专项奖励政策。健全旅游基础设施,强化智慧景区建设。鼓励各地区加强景区联动消费,推行市场化合作联票模式。鼓励生产、销售企业与旅游景区合作,丰富文旅消费产品供给。推动夜间文旅消费规范创新发展,引导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游乐园等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24小时生活圈”。打造沉浸式演艺新空间,重点培育建设文旅消费集聚区,推进旅游休闲街区建设。强化应急管理保障,做好旅游景区流量管理。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开展国家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建设工作。持续培育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具有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培育发布一批等级旅游民宿,推动等级民宿与旅游景区、农副产品加工、餐饮服务、休闲养生、文创、研学、康养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打造“民宿+景区”、“民宿+文化”、“民宿+设施观光农业”等休闲乡村旅游模式。2024年5月,海南省发布《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若干措施》,自5月27日起施行,通过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支持离岛免税企业促消费等20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消费。以下为文旅产业相关措施:支持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对主办单位在国家级、省级重大文化艺术节展活动中引进在琼举办的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院团优秀剧目,累计观演观众不低于3000人次,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累计观演观众不低于5000人次,且岛外观众比例超过40%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对国际旅游帆板大奖赛、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海南(三亚)马拉松赛、海南高尔夫球公开赛等省重点系列体育赛事活动给予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奖励。对主办单位在琼举办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不含职业联赛),累计观赛观众不低于1万人次或参赛人数不低于5000人,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累计观赛观众不低于2万人次,且岛外观众比例超过10%,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环岛旅游公路交通运营项目。对市场主体运营的环岛旅游公路交通项目,全年累计服务游客总数不低于2万人次,且岛外游客比例超过30%,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全年累计服务游客总数不低于3万人次,且岛外游客比例超过40%,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支持文体旅商展联合促消费活动。鼓励商贸经营主体、线上平台企业,在海南举办欢乐节、国际电影节等大型主题活动期间,举办商业营销、餐饮休闲等促消费活动,活动举办当月1日至活动结束当月最后一天实现纳统商品零售额或餐饮收入增长超过20%且不低于2000万元、交易单数超过1万笔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强化金融支持。优化完善“琼旅保贷”风险补偿政策,推动担保机构提供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融资担保服务,为文化展演、旅游服务、景点景区、住宿餐饮、体育赛事等文化旅游体育类市场主体获得银行贷款提供增信支持。延长“琼旅保贷”风险补偿政策实施期限,贷款发放时间从2023年11月延长至2025年12月,贷款期限从1年调整为不超过3年。扩大担保机构覆盖面,将准入担保机构代偿率上限从1%提高至5%。提高担保机构增信积极性,取消反担保措施限制;代偿发生后,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机构先预付后结算。提升消费环境国际化品质。对本省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消费聚集区、乡村旅游点、旅游文化场所、体育场馆、宾馆酒店、商业综合体等市场主体,新建或提升多语种服务咨询台、多语种标识标牌系统、行李寄存设备等国际化、便利化、多语种消费服务设施,按照设施设备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综上,已有14个省份推出了一批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其中包含鼓励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等国家级文旅品牌的创建鼓励措施,这也传递出越来越多省份拿出真金白银鼓励品牌创建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