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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第 752 号公告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经考核评审等相关程序,现对有关部级质检中心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环境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北京)]等2家机构通过了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扩项评审(见附件1)。
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南京)]发生信息变更(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4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扩项名单(第一批)
2.2024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信息变更情况(第一批)
(附件详见农业农村部公报网络版,www.moa.gov.cn)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月17日